人之初,性本善。人出生之际对外界的懵懂无知,人们也总是不愿用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孩子,所以每当孩子犯了什么错的时候,都会用年龄还小不懂事为由,为他们开脱。却不知,也正是因为孩子的年幼无知,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,他们的行为才会更加的残暴、狠毒。
【资料图】
正如这起发生在北京引人热议的“教室奸杀案”,一16岁少女惨死校园,警方为了抓住这背后凶手,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,却在体内发现了男性DNA之后,真相令人愤慨。
地狱空荡荡,恶魔在人间,做出如此泯灭人性之举的,竟然是被害人的同学,而当警方争取确凿将其抓获之时,该少年更是理直气壮表示:“我是未成年人,就算抓了我,又能怎样?”
确实,我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会保护未成年人,但法律的存在,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益。难道,在这起案件中,该少年真的能够顺利脱身吗?
(由于案件涉嫌未成年人,以下皆为化名)
在北京读高一的小丽,年仅16岁,因容貌甜美俏丽,成绩也是名列前茅,性格开朗大方,因此在班里人缘极好。但小丽心怀目标,且家庭条件也普通,知识改变命运,小丽便想通过读书这条路,考托福出国留学,为自己日后的发展提供更高的起点。
小丽虽然心思都在读书上,还在读高一的她,每天就开始督促自己学习,可她却无法把控其他人的思想。情窦初开的年纪,渐渐的,小丽不仅常常得到同班男同学的关切,甚至还会收到隔壁其他班的表白,这其中,就包括了一个名为王某的少年。
与小丽不同,王某家境不错,父母对他也很宠溺,能够上这所高中,也是父母往里面砸了一大笔钱,如此便养成了王某无法无天的性格。再加上又是独生子,性格也比较偏激极端,因此班里的同班同学,一般都不敢去招惹他,就连老师也极为头疼。
可这样一个“混世魔王”,却看上了隔壁班的小丽,而当他对小丽生出情愫的时候,就已经认定了,小丽只能属于他。
于是王某不顾他人异样的眼光,给小丽带早餐,制造各种偶遇,多次表白,甚至就连放学的时候,他还悄悄跟踪过小丽。
对于王某的这些举动,小丽烦不胜烦,她不仅明确拒绝过自己根本就不喜欢他这种类型,甚至还向老师表明自己与王某之间的行为。可老师也只能对王某做思想教育,更何况王某的父母又对他宠爱的不得了,根本舍不得对儿子说一句话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了。
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时间一久,王某就会偃旗息鼓,却不料,这竟然造成了更大悲剧的发生。
校园中,异性之间总是免不得一些肢体接触,当时正在上体育课的小丽渴的不得了,这时同班的一名男同学随手递给了她一瓶水。该男同学与小丽的关系不错,二人都是班里的尖子生,平日还会商谈一些难题,久而久之也就熟络了起来。
却不料这一幕正好被经过的王某看到,看着小丽露出甜甜的微笑,可在面对她的时候,总是一副十分厌恶、不耐烦的神情,内心的嫉妒瞬间到了极点。
2016年5月19日,王某得知小丽在放学的时候,都会有独自一人留在教室里学习的习惯,脑海中一遍遍重复她对其他男子露出微笑的场景,恶念随之滋生。
就这样,趁着同学们一个个都离开之后,王某悄悄潜进教室,将教室门全部反锁之后,如同来自地狱的恶魔一样,朝着小丽扑去,并在其一声声绝望的求救以及害怕的神情中,对其成功实施了不轨。
而就在他身心得到了满足准备离开之后,又担心小丽会告发,同时又不愿眼睁睁看着日后小丽还跟其他男子在一起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将小丽掐死。就这样,当这间教室的惨样被人发现之后,这个年仅16岁的少女已经惨死校园,体内发现的男性DNA,真相令人愤慨,这一切竟然不过仅仅只是因为青春期少年对爱情的求而不得。
而王某被捕后的无所畏惧,更是将整个案件推上了人们关注的焦点,他们都期望着,罪魁祸首被处以严厉的刑罚。
其实,从王某的行为结果来看,《刑法》中有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王某先是见色起意,不顾被害人的反抗,在违背被害人主观意志的前提下,强行实施不轨,此举构成了QJ罪;而后为了掩盖罪行,又滋生了更大的恶念,直接非法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,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。
数罪并罚,犯罪性质极为恶劣,且在校园犯罪,社会危害性极大,按理来说,应当被判处死刑。
但他17岁的年纪,因属于未成年人,就已经注定了死刑并不适用,于2017年法院宣判,王某被处以无期徒刑。
但一审判决之后,王某的父母对该判处结果并不满意,认为不应该判的这么重,甚至还把脏水泼到小丽身上,说是她诱惑自己的儿子,所以王某才会把持不住的。但好在自案发后,小丽的母亲东奔西走,为了寻求个公道,收集了诸多证据,最终驳回了王某一家的上诉,并在2021年判处王某另承担民事赔偿150万余元。
可无论王某一家如何赔偿,都无法再挽回小丽的生命,这对于小丽的家人而言,才是最大的痛苦。案件同样也在告诫每一个做父母的人,孩子的教育定要严慈相济,一昧的纵容,只会让孩子的人生变得一片灰暗,造成这般局面,其实王某的父母首当其冲。
(注:《回顾 北京一16岁少女惨死校园,体内发现男性DNA,真相令人愤慨!》人名均为化名,部分图片为网图;文章禁止转载、抄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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